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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東安國小志工隊「志願服務計畫」

一、依據
   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華總一義字第九0000一一八四0號。

二、目標

1.鼓勵家長及社會人士,積極主動關懷、回饋社會,協助學校,充實學校人力資源,激發學生感恩心理與行動,以擴大教育效果。

2.為學生樹立行為楷模,為家庭帶來新的活力,促進學校與社區的和諧關係,革新社會風氣。

三、實施要領

1.本校應先確實掌握學區內可資運用的人力資源,建立人才檔案,以備運用。

2.調查志工服務志願,建立基本資料及確定服務項目。

3.釐訂志工工作項目及責任範圍,考慮其安全問題,並由學校適任性提供保險。

4.舉辦志工座談會,認識學校環境及工作內容。

5.使學校師生瞭解志工為學校的一份子,給予應有的尊重與配合,惟志工不應干預學校行政。

6.志工為無給職,但得酌享本校教職員工有關福利。

7.由學校發給聘書及服務證,聘約原則一年一聘,期滿後學校與志工雙方均同意者可繼續服務,如僅作短期服務者按實際服務時間約聘。

8.志工服勤時應佩掛『服務證』,其名稱由本校依服務項目性質分別製定。

9.建立志工人員組織,再由訓導處將人員分至各處統籌運用,並不定期舉辦志工研習會。

10 . 靈活運用現有公益團體及社團志工,作為學校志工制度之基礎。

11 . 每天皆到校服之志工,可向學校申請車位(車位有限,停滿為止)。

12 . 期末由各處主任召開檢討會或其他聯誼活動。

四、組織:如組織一覽表。



主任委員:校長 黃木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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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主任委員:會長 戴珮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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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主任委員:主任 李莉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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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工隊:隊長 賴秀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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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教組: 鍾怡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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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交通導護組組長:曾秀琴
 小圖書室組長: 劉韻雯
 環保回收組組長:李王明燕
 課業輔導組組長:張如玉

 五、工作項目

1.交通導護組:協助維護學生上學、放學之安全。

2.環保回收組:協助校園垃圾廢棄物處理,資源回收等。

3.圖書館支援組:協助學校圖書借、還書工作及圖書整理。

4.課業輔導組:配合輔導室輔導學業低成就之學生。


六、經費

1.所需經費,得由本校社教經費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或由家長會支援,並得尋求社會人士及公益社團贊助。

2.由縣政府視財源酌予補助。

七、獎勵

1.學校於每學年度結束後利用公開場所予以表揚。

2.工作績效良好之志工,由學校報請市政府、縣政府獎勵,並提供優良事蹟、服務成果等資料,送請大眾傳播媒體公開表揚。

3.於期末辦理志工聯誼餐會,慰勞志工之辛勞。

4.辦理志願服務榮譽卡及認同卡之申請。

5.推薦其它公益單位之優良志工表揚。

八、服務時間

1.以學生在校時間為原則。

2.大型活動辦理期間。

3.服務期間應配合學校同仁指揮,協助推動各項業務。

九、檢討

  固定於每月第一個星期二辦理志工檢討會議,檢討各組志工執行之優、缺點,提出建議及改進事宜。

十、訓練及考核

  不定期鼓勵志工參與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,協助志工取得志願服務記錄冊;固定於每年一月進行志工服務績效考核,並登錄志願服務紀錄冊。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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